详细介绍
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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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,根据《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》(建政办传[2021]1号)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经县政府同意,现就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
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所有本县户籍城乡居民;非本县户籍的常住居民也可以参保。
二、缴费标准
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290元/人。
低保对象、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、孤儿、重残人员(一、二级)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由财政全额资助;低收入对象个人缴纳标准为145元/人;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纳标准为200元/人,建档立卡人员有多重身份的按最低标准缴费。
三、缴费时限
缴费期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15日
四、缴费方式
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及缴费渠道保持不变,持身份证、户口簿,直接到朝阳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。
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缴费方式有三种:一是到建设银行在全县各村的“裕农通”网点进行缴费;二是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;三是通过“辽事通”APP进行缴费。
建档立卡贫困户(缴纳标准为200元/人)由各乡镇场街安排人员集中收缴,并存入建设银行”待报解社保费专户”。
政策咨询电话 : 7835302 (医保) 7866029 (建行) 7816315 (税务)
建平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建平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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